章节目录 三、避乱奔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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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8106 www.88106.info)    孙武约降生于齐景公十三年(前535 年)左右。①到景公二十五年(前523 年),约在孙武十二岁的时候,他的祖父因伐莒有功而封得采邑,又被赐姓孙氏。于是举家徙居到古称"乐安"的领地内,孙武也随着他的祖父改姓孙氏。孙武在这个由他祖父孙书开创的采邑中学习文化,攻读军事典籍,钻研战争谋略,一天天茁壮成长。但是,春秋末年是一个矛盾激烈、战争频仍的时代,这使青少年时期的孙武,在他祖父的采邑中无法平静下来。

    当时,晋、鲁、齐等黄河流域的中原国家,都出现了卿大夫之间武装兼并,又进而谋图夺取诸侯君位的战乱。这是一场封建领主贵族间为土地、赋税、人民、财富的再分配而进行的角斗。这场斗争的起因可直接溯源于西周时期实行的宗法分封制,是这种分封制的弊端所造成的恶果。《礼记·礼运》记述西周的分封制说:"天子有田以处其子孙,诸侯有国以处其子孙,大夫有采以处其子孙,是谓制度。"可知在这种宗法分封制度下,不仅诸侯国的土地是世袭的,诸侯国中卿大夫的采邑也是世袭的。在卿大夫的采邑中,可以自行收取赋税,可以有自己的政权机构,还可以组织自己的私属军队,建筑城垣等防御工事,俨然是一个半独立的小国。在逐级分封的宗法制下,当上级的力量足以控制下级时,自然是国家安定,秩序良好;但是到春秋时期,随着王权的衰落,宗法等级统治秩序就发生了混乱。不仅周天子统治下的诸侯国之间,爆发了大国攻伐、兼并小国的连绵不断的战争;而且在诸侯国内的卿大夫之间,也爆发了弱肉强食、你争我夺的混战。

    晋国内部,卿大夫之间经过激烈的兼并斗争,剩下了韩、魏、赵、智、范、中行这六个大的宗族,他们瓜分晋国的领土,其宗主都世袭任卿,形成了六卿专政;在鲁国,经过一番角逐,桓公的后裔季孙、孟孙、叔孙三族势力最大,他们分割鲁都的郊地和军赋,控制军队,世袭为卿,形成了"三桓"专权的局面;齐国的卿大夫,经过长期尖锐复杂的斗争,到齐景公时,尚有高、国、陈、鲍诸族互相抗衡。其时,陈氏的势力渐大,欲与鲍氏联合击败高、国,将其吞灭;而高、国也在伺机陷害陈、鲍,剪除异己。斗争的形势十分险恶。

    孙武是陈氏的后裔,在政治斗争中当然会站在陈氏一边。但是自孙武的祖父改姓为孙、另起门户后,与陈氏逐渐疏远。

    孙武对齐国卿大夫之间无休止的倾轧斗争产生反感,不愿纠缠其间,于是萌发了远奔他乡、另谋出路,去施展自己才能的念头。当时有一件事,促使孙武下定决心,离开齐国,那就是司马穰苴的猝死。穰苴也是陈氏的支庶①,① 关于孙武的生年,史无记载。但有两个年代是明确的:一是公元前523 年, 他的祖父孙书伐莒(见《左传·昭公十九年》);一是公元前512 年,他以 兵法见吴王阖闾(据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)。用这两个年代相勘比,孙 武的生年约在前535 年左右。因为把此年作为孙武的生年,其祖父孙书 此年若是四十五岁,那么他伐莒时也已五十七岁了。如果孙武的生年再 往前推,孙书要在六十岁的高龄指挥伐莒战争,显然是难于置信的;如果 孙武的生年往后拉呢,那么孙武不到二十岁就著成兵法十三篇来进见吴 王,显然也有违事理。

    ① 《史记·田完世家》云,陈完一到齐国,就"以陈氏为田氏",因而《司马 穰苴传》也称其为"田穰苴"。其实这是不确的。《左传》中一直称陈完以 后的几代为陈氏,绝无改为田氏的记载。《史记·十二诸侯年表》在"齐 平公骜元年"下记:"齐自是称田氏。"可能齐陈氏在此年(前480 年)改称 田氏。参阅《史善于带兵作战,熟谙兵法。在一次对外战争中,因功勋卓著,而被景公"尊为大司马"。于是受到其他卿大夫高、国、鲍诸族的妒嫉。《史记·司马穰苴传》称:"大夫鲍氏、高、国之属害之,谮于景公。景公退穰苴,(穰)苴发疾而死。"穰苴之死,给孙武以极大的震动。他不愿再留在齐国,像穰苴一样,做卿大夫之间倾轧斗争的殉葬品。当时南方的吴国自寿梦称王以来,联晋伐楚,国势渐盛,很有新兴气象。孙武认定吴国是他理想的施展才能和实现抱负的地方。大约在齐景公三十一年(前517 年)

    左右,当孙武正值18 岁的青春年华,他毅然从老家古称"乐安"之地出发,长途跋涉,投奔吴国而来。①在吴都(今江苏省苏州市)郊外,孙武结识了从楚国投奔而来的伍员(即伍子胥)。伍员的父亲伍奢和兄长伍尚,在楚国因受谗被害。伍员来到吴国,立志兴吴兵伐楚,为父兄报仇。当他知道吴公子光要杀吴王僚而自立时,便物色了一位勇敢的刺客专诸进献给公子光,让他去为公子光完成刺僚夺位的大事。伍员自己则退居在野,过着自耕农式的生活,以等待局势的变化。据宋谈钥《嘉泰吴兴志》记载,在乌程县(今浙江吴兴县南)伍林村有伍子胥宅,"昔子胥逃难筑室于此,旧基尚存"(卷十八《事物杂志》)。然则伍子胥逃奔至吴的暂居之地,应在吴都西南的百余里处。孙武认识伍员以后,因两人都是为避乱从邻国投奔到此,大家都血气方刚,年轻力壮,有理想、志向,双方又都学过军事。懂得兵略,故谈话十分投机,立刻成了亲密的知友。孙武知道吴国的局势在动荡不安之中,他和伍员一样,也"辟(避)隐深居"(《吴越春秋·阖闾内传》)。据冯梦龙编《东周列国志》记,孙武初来吴国,"隐于罗浮山之东"。冯梦龙系明末长洲(今江苏吴县)人。他对江南的地理环境、世俗民情应是比较熟悉的。所谓"隐于罗浮山之东",当根据可靠的民间传说写人。查《嘉泰吴兴志》,"罗浮山在(长兴)县东二十五里"(卷四《山》)。宋吴兴郡长兴县在今浙江吴兴县西北,可知孙武在吴隐居之地与伍子胥至吴暂住之宅甚近。这是由他们两人的志趣相投决定的。

    吴王僚十二年(前515 年)四月,孙武投奔吴国不久,吴公子光果然利用吴国大军伐楚、国内空虚的机会,以专诸为刺客,袭杀吴王僚而自立,号为吴王阖庐(或作"阖闾")。阖庐即位后,就举用伍员为"行人",参与谋划兴国的大计。伍员主张要振兴吴国,"必先立城郭,设守备,实仓廪,记会注考证》引顾炎武、俞樾说。至于陈氏改田氏之由, 一则因古陈、田二字音义俱近。《说文》云:"田,陈也。"段玉裁注曰: "田??音陈";"陈敬仲之后为田氏,田即陈氏,假田为陈也。"再则至 齐平公时,陈氏完全操纵了齐国的政权,大有取代姜氏而篡位之势。如 果此时还称陈氏,给人一个陈国逃亡之臣的感觉,甚为不利。《史记正义》 云:陈氏"不欲称本国故号,故改陈氏为田氏"。这个说法,是符合情理 的。

    ① 有的著作根据《新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和邓名世《古今姓氏书辨证》所记, 孙武"以田、鲍四族谋为乱,奔吴",认为四族为乱是指《左传·昭公十年》 所记之事,因而考定孙武避乱奔吴的时间在公元前532 年。这是欠妥的。 因为到公元前523 年,孙武的祖父孙书因伐莒有功,才得到新的采邑而 被赐姓孙,与田氏另立门户。如果在公元前532 年,孙武一家尚姓田氏, 何能置田族之乱于不顾而奔吴?有的学者已经指出:"孙书伐莒时,孙 武早在九年前已随父奔吴,先奔吴,后得孙姓,在情理上似难讲通。" (见陈秋祥《孙武世系论略》,《上海师范大学学报》1989 年第4 期)。实际上, 孙武在奔吴时,田、鲍和高、国四族尚在"谋为乱"的阶段。他们之间的 矛盾愈演愈烈,正在酝酿着一场大骚动、大搏斗。这场搏斗经过长期准 备,终于在公元前489 年爆发,事见《左传·哀公六年》。

    治兵库"。他协助阖庐发展生产,积蓄粮食;建筑城垣,制造武器;训练军队,熟习作战本领。恰逢楚国又诛其大臣伯州犁,伯州犁之孙伯亡奔吴国,阖庐也任用他为大夫,与伍员一起共谋朝政。当时的阖庐,"任贤使能,施恩行惠,以仁义闻于诸侯"(《吴越春秋·阖闾年传》)。他"口不贪嘉味,耳不乐逸声,目不淫于色,身不怀于安,朝夕勤志,恤民不赢,闻一善若惊,得一土若赏,有过必悛,有不善必惧"(《国语·楚语下》),因而大得民心,使吴国在各方面出现欣欣向荣的气象。

    面对阖庐即位后生机勃勃的景象,孙武心中十分兴奋,他以为施展才能和实现理想的时刻已经到来。因此,他在隐居之地,根据自己学习、积累的军事知识和作战经验,潜心整理并写定他的兵法著作。《孙子·九地篇》云:"投之无所往者,诸、判之勇也。"这里的判指曹判,曾执匕首劫齐桓公;诸指专诸,曾以短剑刺杀吴王僚。专诸刺吴王僚在公元前515 年,至公元前512 年,孙武就将兵法进呈于吴王阖庐。

    则孙武写定兵法即在公元前515-公元前512 这三四年间。①在撰著兵法的同时,孙武并设法请伍员引荐自己。

    由于越国在吴的南方,是吴的紧邻,吴国自寿梦以后开始强盛起来,越国就成为首当其冲的攻击目标。但越国自允常即位称王后,也开始发展,对吴国的进攻不甘示弱,因而双方发生了连绵不断的战争,成为世仇之国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九年》记:此年(前544 年),"吴人伐越,获俘焉,以为阍,使守舟。吴子余祭观舟,阍以刀弑之"。②足见在孙武写定兵法前三十多年,吴与越已经种下深仇大恨。为使吴王读兵法感到亲切,孙武在兵法中每以吴、越为譬:夫吴人与越人相恶也,当其同舟而济,遇风,其相救也如左右手。

    --《九地篇》以吾度之,越人之兵虽多,亦奚益于胜败哉? ①由此可知,孙武写定他的兵法著作,在奔吴以后;其中有的地方在告诉吴王如何战胜"越人",是有针对性的。

    为了更有效地说动吴王,孙武在兵法的开头就点明说:"将听吾计,用之必胜,留之;将不听吾计,用之必败,去之。"(《计篇》)张预注:"孙子谓今将听吾所陈之计而用兵,则必胜,我乃留此矣;将不听吾所陈之计而用兵,则必败,我乃① 孙武撰著兵法时,年仅二十多岁,要完成《孙子兵法》这样成熟的大著, 恐有所依凭。故有的学者指出:"孙武'十三篇'是承继先人本子,经其加 工阐发而成。"(见前引陈秋祥文)这是很可能的。或者《孙子》十三篇在上 呈吴王时,仅是个毛坯。以后孙武经过数十年战争实践的考验,在晚年 又对所著兵法作了修订和补充,使其内容更加完备和精确。

    ② 关于这次吴伐越,获越俘而刑之,越俘怨而杀吴王余祭的情况,马王堆 汉墓出土帛书《春秋事语》有更详细的记载,见《文物》1977 年第1 期。

    ① 《虚实篇》。此句中的"越"字,李筌注:"越,过也。不知战地及战日。 兵虽过人,安知胜败乎?"认为这里的"越",不是指越国。后人亦有承袭 其说,主张此时越国尚小,不宜言兵多。殊不知此句是孙武假设之辞, 以说动吴王。"越人"解为"越国人",有《九地篇》为例;解为"过人",则 无例难通。去之他国矣。以此辞激吴王而求用。"②可知孙武在撰著兵法之时,跃跃欲试,谋图在吴国闯出一番事业。最后,他在著作中进一步点明主题说:"昔殷之兴也,伊挚在夏;周之兴也,吕牙在殷。"(《用间篇》)伊挚是殷朝的开国大臣伊尹,尹是其官,挚是其名;吕牙是周朝的开国大臣吕尚(即姜太公),牙是其字子牙的简称。孙武撰著兵法用这样的事例作结,希望"明君贤将"用他的计谋,"必成大功"。显然,他的理想是要在当时四分五裂的华夏国土上,建立起像殷、周那样的统一王朝。他期待吴王去完成这样的大业,做汤、武式的帝王;而自己就是辅佐统一王朝建立的开国元勋,如同伊、吕般的人物了。

    ② 此句还有另一种解释。孟氏注:"将,裨将也。听吾计画而胜则留之;违 吾计画而败,则除去之。"顾福棠《孙子集解》曰:"将者,大将也;吾者, 国君自称之辞也。"此说比较牵强。在战争时,如果将听君计而用兵打了 胜仗,应该晋级奖赏;如果将不听君计而用兵打了败仗,祸国殃民,应 该严加惩处。这里,不是"留"和"去"的问题。再说,孙子书中"吾以此 知胜负矣"、"吾以此观之"、"以吾度之"的"吾",都是孙子自谓,而未 有作"国君自称"者。况且,孙子一再强调:"战道必胜,主曰无战,必战可也;战道不胜,主曰必战,无战可也。"(《地形篇》)"君命有所不受"。 (《九地篇》)他主张,为将的不一定要事事听从君主之计。故这里的"吾 计",必是指孙武自行筹划的高明之计;而"留"和"去",显然是孙武视 吴王态度而作的抉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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