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新生 第一百一十七章 争 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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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8106 www.88106.info)    文瑾曾经看过二伯母这套传家宝,虽不贵重,但做工还是十分细致,尤其是银色和玛瑙的红色很般配,给这套头面增色不少。

    还有一些尺头布料,多数是沈隽送来的,韦氏也曾去府城购买,无奈沈隽给的,府城最好的都比不上,而韦成岚又说李家女孩子十分出色,韦氏唯恐怠慢了人家,便拼着拿出了家中最好的东西,一共有八抬,请汪晗带人,送往李家庄。

    李家收了聘礼,两家写下婚书,这事情就板上钉钉子了,想反悔退亲,在这个世上,是非常令人诟病、遭人谴责的。

    文瑾觉得这个世界,订婚的礼仪十分严谨,订婚的过程,却令她感到特别草率,两个陌生男女,连面儿也没见过,便被决定要厮守一生,这也太荒唐了。

    但文翰却不这么觉得,订婚之后,他给李家姑娘了一封信:“冷风吹阴霾,愁云遮天白,淅淅绣针雨,嚅嚅吾心台。”

    他把信塞进韦氏准备的首饰中一个项圈上挂的璎珞扣里,让文瑾发现了,偷偷取出看了一眼,心里感慨不已,谁说他们没见过,就没有爱情?她老实的文翰哥,竟然会写出“我爱你如那春天里的毛毛雨一样多,漫无际涯、无边无垠。”

    李家回的礼物中,有个荷包是给文翰的,里面装了一张花信笺,上面写了一首小诗:“梧桐黄梅雨,愁绪如风絮,相思终难解,只有与君聚。”

    手绘的花信笺,娟秀的小楷书,质朴真挚又清新的言语,令文翰心驰神往,他一直希望能有个懂他爱他的女孩相伴一生,现在,觉得自己如愿以偿了。

    好嘛,女孩子也想情人,如那黄梅雨和柳絮一般样,这两人还真是天造地设呢。

    文瑾听过很多这样的传言,知道这个时候的青年男女,即使没见过,也会深情脉脉,她不知道李家女孩这样的行为,算不算是轻浮,但不久看到文翰的神色,知道堂哥一下子就爱上了对方。

    看来,李家女孩这是正常反应了。

    在书院的文翰,就这样守着一首小诗,开始了他浪漫的爱情旅程,他每天除了努力学习,累了的时候,便望着天边的彩云出神,似乎那轻巧的云朵,就是心中少女的身姿。

    同窗好友,都看出文翰的不同来,多数同窗,都比文翰要大一些,多半都是当爸爸的人了,他们作为过来人,自然明白文翰满脸的幸福,是因何而起的,少不了有人会打趣他。

    这天,沈平拦在文翰前面:“你父母是不是给你定沙溪县的亲?”

    “你怎么知道?”文翰很奇怪。

    沈平一拳头便回了上去:“你敢撬我的墙角,不想活了。”

    “啊——”剧痛下的惨呼,肯定不是文翰发出的,只见他一把抓住了沈平的拳头,顺手一拧,沈平的胳膊就背到了身后,疼地叽哇乱叫。

    “文翰兄弟,放手,放手,君子动口不动手,别和沈兄弟一般见识。”

    有人过来打圆场,沈家的势力,学院没人不知道,巴结沈平的,也大有人在。

    有人干脆去掰开文翰的手,文翰并不是多狠心的人,也趁势放了沈平。

    见有几个同窗在身边,沈平便又抖了起来,狠狠地瞪着眼睛,指着文翰的脸:“我告诉你,三个月之内,和李家姑娘退亲,不然,要你的狗命。”

    文翰伸手便攥住了沈平的手指,往外一扯,差点撅断沈平的手指,几个同窗吓坏了,一拥而上,好容易才拉开了文翰,沈平已经疼得脸色苍白,失声告饶,那个熊样儿,让几个劝架的心里都忍不住鄙视起来。

    大家都不明白,沈平为何对钱文翰定亲这么深恶痛绝,问沈平:“你不是已经娶亲,还有一儿一女了?”

    “哼!那又怎么样?”

    周围的同窗,脸色都变了,沈平已经二十七岁,竟然和十八岁的钱文翰争女人,他不觉得自己比女孩子大太多吗?这不是老牛吃嫩草吗?

    沈平没有注意到同窗的眼神变化,依然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,去年的冬月,他陪着娘子去庙里进香,刚巧看见了李秀才的女儿,当时就魂魄俱飞,愣在那里连路都不会走了,回家之后,他便安排人想要把李家姑娘抬进门来。

    在沈平看来,给一个贵妾的身份,还跟正室一样给一份十分可观的聘礼,这已经是给李家最大的体面了,没想到女方会断然拒绝。

    李秀才有功名,他的祖父,还是进士出身,曾经做到五品知州,也算是缙绅人家,沈平没法强逼,但并不死心,还在徐徐图谋,却不想这次回家,听奶娘的儿子说,李秀才的女儿定亲了,男方就是入云书院的学生。

    沈平没打听出来是哪一个,钱文翰压抑不住的幸福表情,泄露了秘密,沈平早在文翰和沈隽,也就是钱隽交好时,就特别看他不顺眼,他是庶出的,最最忌讳别人不把他当沈家的正经主子,文翰肯和表少爷交好,也不去巴结他这个正儿八经姓沈的,沈平怎不气愤填膺?但沈明熙给他交代过,不许惹沈隽,沈平才不敢妄动,他爹是庶出的,沈明熙虽然是弟弟,却是嫡出的,并且,还有个探花郎的功名在身,若是他惹恼了这位四叔,爹爹当家的权利说不定都被剥夺了,沈平只好把一肚子气都压了下来。

    沈隽的身份,在沈家就是一个忌讳,谁都不许提起的。因此,沈平到现在还不知道沈隽姓钱,不然,给他十个胆子,也不敢惹钱文翰。

    现在,沈隽走了,钱文翰的护身符都没了,沈平便毫无顾忌,对敢挑衅自己,和自己抢女人文翰,是想尽办法也要惩治一番。

    可惜,沈平根本不是钱文翰的对手,沈平再气愤,也只能暂时撒手,等待机会。

    沈平知道钱文翰的家世,一个几十亩地的穷小子,弟弟都没能读得起书,凭什么和自己竞争,还夺得美人心,他坚定地认为,李秀才拒绝自己,还把女儿许配给钱文翰这样的穷小子,实在有违常理。

    在他看来,做正妻有那么重要吗?重要过放弃使奴唤婢、穿绸着缎的过富裕日子?不懂尊重,也不明白什么是自由和尊严的人,怎么能理解这些呢?沈平认为李家肯定受了钱文翰的蛊惑,这小子,肯定吹嘘他读书多么厉害,给李家下了**汤了。

    沈平才大婚不到两年,便想要强占良家女子为妾,在入云书院,引发了众怒。

    入云书院多数都是穷书生,即使能读得起书,也不是像沈平这样,身价巨万的,便特别愤恨沈平这样,吃着碗里瞧着锅里,恨不能霸占了天下美女的好色之徒,以前有些巴结他的,也都有意无意地开始疏远,跟着这样的人混,能有出息吗?

    再说了,科举入仕的都是清流,清流,自然要有些气节,讲究人品,跟一个花花公子交朋友,就算将来沈平能帮他们,在官场也会令人鄙视,于是,原来心里有小九九的,也想着该另外找一棵大树来攀附了。

    眼看秋闱在即,书院的学生,空前用工,文翰每天读书不辍,沈平却想方设法搞破坏,好在文翰这两年的功夫不是白练的,入云书院又不许带随从下人,沈平每次作恶,都被文翰暴打,他破坏作用没起多少,反而还间接地帮文翰锻炼了身体。

    钱文翰自从知道李家姑娘拒绝做沈平的贵妾,而选择自己这个穷小子,就拼上了,他想要用自己的努力,给未来的妻子一个体面的日子,他要让李家姑娘,一辈子都不后悔拒绝沈平,选择嫁给自己。

    若不是沈平捣乱,文翰说不定都会放弃早上半个时辰的晨炼,全部都用于读书。

    还好,他一直保持了一个健康的体魄,不然,文翰在后面遭遇的一次劫难里,说不定真的就让恶人得逞了。

    沈平才大婚不到两年,便想要强占良家女子为妾,在入云书院,引发了众怒。

    入云书院多数都是穷书生,即使能读得起书,也不是像沈平这样,身价巨万的,便特别愤恨沈平这样,吃着碗里瞧着锅里,恨不能霸占了天下美女的好色之徒,以前有些巴结他的,也都有意无意地开始疏远,跟着这样的人混,能有出息吗?

    再说了,科举入仕的都是清流,清流,自然要有些气节,讲究人品,跟一个花花公子交朋友,就算将来沈平能帮他们,在官场也会令人鄙视,于是,原来心里有小九九的,也想着该另外找一棵大树来攀附了。

    眼看秋闱在即,书院的学生,空前用工,文翰每天读书不辍,沈平却想方设法搞破坏,好在文翰这两年的功夫不是白练的,入云书院又不许带随从下人,沈平每次作恶,都被文翰暴打,他破坏作用没起多少,反而还间接地帮文翰锻炼了身体。

    钱文翰自从知道李家姑娘拒绝做沈平的贵妾,而选择自己这个穷小子,就拼上了,他想要用自己的努力,给未来的妻子一个体面的日子,他要让李家姑娘,一辈子都不后悔拒绝沈平,选择嫁给自己。

    若不是沈平捣乱,文翰说不定都会放弃早上半个时辰的晨炼,全部都用于读书。

    还好,他一直保持了一个健康的体魄,不然,文翰在后面遭遇的一次劫难里,说不定真的就让恶人得逞了。

    钱家下了八抬聘礼,不光是山窝村的人,连林津镇的人也很快都听说了。普通庄户人家,下四抬聘礼都是多的,多数才两抬,由此,关于这聘礼的话题,很让人议论了一阵子。

    钱串串是从对门的胡婆子那里听来的,当初,胡婆子以为钱家听说黄乡吏看上钱文翰,要和他们做亲家,肯定会高兴得梦里都笑醒的,她还盘算,是不是也跟着讨一双媒人鞋穿穿,谁知道人家毫不留情便拒绝了,不仅如此,还透露季县丞曾经也看上钱文翰了。

    “一个穷秀才,怎这么好命?”胡婆子暗自嫉妒不已,这回听说钱文翰定了一个秀才的女儿,胡婆子很有些幸灾乐祸,“哼,七挑八拣,捡个漏灯盏,这钱家人眼睛都让浆糊迷住了,官儿的女儿不要,要个穷秀才的。”

    又听竟然下了八抬的聘礼,胡婆子又嫉妒上了:“又不是富家大户,打肿脸充胖子,装什么财主,把势头扎那么高,还要不要别人活了。”她不是个能守住秘密的人,不久便把这话全部说给了钱串串。

    钱串串和焦氏打了一架,随后就发现俩人更加没人搭理,钱串串略好些,脸皮够厚,能往人前凑,焦氏只能一天到晚在家唉声叹气,连个诉苦的人都没有,最后,焦氏守不住寂寞,只好又和小姑说上了话。

    听了胡婆子的话,钱串串心里特别嫉妒,跑到焦氏这里便是一顿煽惑:“嫂子,也就我是个傻的,就连韦氏那样的,都知道攒私房,竟然下了八抬聘礼,她多会装啊,当年从这里搬家过去,连草编的蒲团都不放过,说什么没家具,哼,到现在才知道,人家是包子有肉,不在摺儿上,藏着呢。

    焦氏却不这么想,二房分家都有些什么,她清清楚楚,韦氏自打嫁过来,就没有掌过家,钱先诚又不是个能挣钱的,拿什么攒私房?二房的钱,都是去了山窝村才赚来的。焦氏和男人不止一次在屋里算账,二房的鱼、鸭子、鸭蛋、猪、水稻,还有开铺子收药材,个个都是进钱的好营生,一年下来,二三百两银子不止,要不是钱文瑾跑到石卫村买荒地,二房别说八抬聘礼,十八抬都出得起。

    想想那些钱,都跟自己没有任何关系,焦氏就气得肝儿疼,心里把老焦氏骂了无数遍,怪她闹着要分家,若不然,那二房的还不是自己的?

    老焦氏已经瘦得皮包骨头,身上褥疮更厉害,人也糊涂起来。林津镇风俗,若是老人大病,邻居街坊都会带着礼物来探病,但因为钱文茜的事情,钱家大房,现在就如那毒蛇猛兽一般,令人避之不及,根本就没人来,焦氏便放心大胆地虐待老焦氏,钱串串走了之后,焦氏还把一肚子的怨气发泄了过去:“你个老乞婆,天生受穷的命,闹什么分家,把二房那样的财神挡在门外边,现在人家吃肉,这边连汤都喝不上……”

    她絮絮叨叨骂了半天,屋里的老焦氏,脑子竟然慢慢清明了起来,二房这几年日子越来越好,她也不是不后悔,也曾经想办法妄图把那些钱财弄到自己身边,只恨那钱文瑾,小小年纪贼得要死,比那泥鳅还要滑溜,她好几回的盘算都没能得逞……

    焦氏的声音断断续续传进来:“老不死的,这是要把人往死里坑呢……”

    “忤逆呀,早知道你是这么黑心烂肠的东西,我说什么也不会让你进了门,在我家,吃得好穿得暖,还不用下地干活儿,家里只不过遇到一点儿挫折,你竟然虐待我这亲姑姑做的婆婆……”

    焦氏忽然听见老焦氏出声骂起自己,吓了一大跳,等她跑过去开了门,差点被屋里的恶臭熏倒。

    老焦氏愤怒地抓起床边的一只脏碗,想砸过去,无奈此刻她最后的一丝力气用尽,胳膊举起了,便软塌塌地耷拉了下去,喉咙里咯咯响了几下,便蹬蹬腿咽了气。

    焦氏站在门口,看到这一切,也吓坏了,她天天咒骂嫌老焦氏不死,可眼看她真死了,一时又有些无措,她在门口愣了半天,忽然跑出去,打来一盆水,急急忙忙把老焦氏身上擦洗干净,然后又把她身下的脏被褥卷起来,扔到了后院,这才打开窗户透气,又从老焦氏的箱子,拿出干净被褥铺好,给她换了一身干净内衣,仔细看看没有破绽,这才跑到院子里,

    “哇哇”嚎哭起来:“我的娘啊,你怎么就这么去了,我今后可对谁去好呀——”

    老焦氏灵魂应该还没去远,估计若不是被鬼差押着,肯定都气得跑回来和焦氏对质了,她在炕上躺了半年,每天与屎尿为伍,比猪都脏,这焦氏竟然还来了这么一套,装贤惠。

    不过,焦氏这些举动,也没什么效果,哭了半天,只来了钱串串一人。

    钱串串还不清楚这半年,老焦氏过得什么日子?她从没谴责过焦氏,只因为她俩一个是媳妇,一个是女儿,谁也跑不脱伺候的责任。

    可两人都不愿意付出,便心照不宣,谁也不说谁了。钱串串趁焦氏哭的功夫,悄悄溜进屋子,把养母的箱子翻了一遍,里面竟然只有几身旧衣服,别说银子,连一件好点的衣服都没有。这怎么可能?养母那性子,不可能把自己身边全掏空。钱串串心中不忿,脑子也给烧得有些糊涂,冲出房门,就是一声吼叫:“焦爱莲,好你个贼子,把娘的东西都偷光了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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