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四十二章:食不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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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88106 www.88106.info)    “哎呦,二弟这手艺可真神了!怎么把那腥气扑鼻的鱼肉,做得这般鲜香可口?”

    “是呀爹,这鱼肉,好吃极了!二爷太厉害了!做的菜,简直是天底下最好吃的!”

    王金石刚发出一声感慨,后半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出口,就见媳妇和孩子们心有灵犀般,瞬间将半边鱼肉夹得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王金石顿时哑口无言,他竟忘了自家的规矩,食不言!

    毕竟多说一个字,就少夹一口肉,倒不如吃完了再慢慢说,也不算迟。

    对面的王母始终一言不发,老太太的牙口早已不比当年,啃猪肉都有些费力,大多时候得让人提前拆好,但这鱼肉对她来说却完全没压力。

    小鱼炸得外酥里嫩,大鱼也只有几根主刺,细刺寥寥无几,吃的时候只需稍稍留意,便不会卡喉。

    “我还要一碗粟米饭!”

    王金石刚吃了大半碗饭,大儿子那边的一碗粟米饭已经见了底,碗底都快舔干净了。

    王金石看得眼角一跳,也顾不上多想,赶紧埋头专心干饭。

    媳妇们也个个爱吃这鱼肉,尤其是那锅鱼汤,汤色乳白,上面浮着一层金灿灿的油珠,炖在里面的豆腐吸饱了鱼汤的鲜味,不仅鱼肉被吃得精光,连豆腐也一块不剩,最后只剩下盆底浅浅一层汤汁。

    “这汤鲜极了,娘,你要不要也来一碗?”

    大房媳妇转头看向王母,语气满是恭敬,王母笑着点了点头,温和回道:

    “成,那就给我也盛一碗吧!”

    不过片刻,木盆里的鱼汤便被女眷们瓜分一空,连盆底都刮得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王金石心里暗叫不妙,连忙招呼人给自己添饭。

    可等他的饭端上来时,孩子们早已将红烧鱼的汤汁抢了个精光,正用鱼汤泡着饭,吃得津津有味。

    王金石一脸无奈,拿起木勺在盆底捞了半天,勉强刮出半勺鱼汤,学着孩子们的样子拌进饭里。

    转头一看,媳妇们和老娘都端着碗,稀溜溜地喝着鱼汤,眉眼弯弯,脸上满是对这味道的满意。

    王金石的目光最终落在了老七身上,一直在县城居住的老七,这次之所以回来,并非是在县城待得无聊,而是她的肚子终于有了动静,月事已经推迟了六七日,估摸着是怀上了,于是老七便跟着王金石回了大荒村来安心养胎。

    看着老七碗里还剩小半碗的鱼汤,想到她如今身怀六甲,王金石也只能作罢,心里盘算着等下次义弟再炖鱼,一定要好好尝尝。

    好在众人看样子都已吃饱喝足,剩下的那些小鱼,总算没人跟他抢了。

    王金石直接把装小鱼的木盆拉到自己跟前,李逸可是知道老王家的家风,吃饭向来实在,所以每次送来的都是超大份,一盆炸得金黄的小泥鳅堆得满满当当,都快从盆里溢出来了。

    他一口一条,油香四溢,外酥里嫩,吃得一脸满足,骨头嚼得嘎嘣响。

    和王金石家风卷残云般的吃法不同,林平他们那边,是真的在细细品尝李逸做的美食,慢慢回味鱼肉的鲜香,而非狼吞虎咽的疯狂吸入。

    孔氏一边吃,一边连连点头赞不绝口,比起李逸做的这鱼,她以前吃的那些,可就有些差强人意了。

    可就是这让众人都赞不绝口的鱼肉和鱼汤,李逸自己却并不满意,总觉得鱼汤还少了点鲜味。若是能把味精做出来,只需加入少许,整个鱼汤的味道定会变得更加鲜美醇厚。

    不过眼下,他觉得先把酱油,醋和大酱这些调味品做出来就已经足够了,味精的事可以稍微往后推一推,他能在这个时代做出味精,又将是一次对味蕾的降维打击,到时候单单靠着卖味精,就能赚得富可敌国,所以胡商也将是他日后必须接触的对象。

    满心纠结的古依娜,在尝过这美味的鱼肉后,那双美丽的眼眸里,眼神渐渐变得柔和起来。

    算了,她还是继续留在这里吧。

    三日之后......

    乌孤亲自送族人们来到大荒村,这次一共来了二百人,主要是原乞伏部落和宇文部落的新族人,乌孤此举,一是让他们来见见世面,二是让他们亲身感受和中原人合作,他们到底能得到什么实实在在的好处。

    不过这些族人大多不会说中原话,所以乌孤特意挑选了本族中中原话说得比较流利的人一同前来,确保大家沟通无障碍,另外,他还让人在秃发部落每天固定时间,教族人学习中原话,好尽快融入。

    李逸曾跟乌孤说过自己对未来的规划,以后他的大荒村,必然要和秃发部落保持亲密无间的关系,秃发部落的男人可以迎娶大荒村的女子,部落里的女子也可以嫁给大荒村的男人。

    乌孤也觉得这主意极好,既能保证部落族人的繁衍,让部落不断发展壮大。

    除此之外,李逸还提到,日后他要建造的大夏城,城中不仅会有中原人,还会接纳各种各样的种族,只要大家能遵守他制定的规矩,安心在城中生活,所有人都能成为大夏城的百姓。

    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,李逸向乌孤展示了太多的无所不能,所以只要是李逸说的,乌孤都会义无反顾地去做。

    这些第一次来到大荒村的草原人,最先映入眼帘的,便是一排排整齐划一的木屋。

    这种房子一看就比他们住惯了的毡房方便太多,毡房最怕大风天,外面刮大风,里面就刮小风,耳边还全是呼呼的风声,吵得人不得安宁。

    他们被一路带到修建城墙的工地附近,石匠们此刻都在热火朝天地干活,乌孤特意带着族人们去看了大荒村已经筑起的第一道城墙,明确告诉他们:

    “咱们秃发部落以后也要建造这样的墙,有了这城墙,就算有强敌来犯,族人们也能安安稳稳,绝对安全!”

    再多的描述,不如亲眼一见,看过之后,他们便清清楚楚这城墙的厉害之处。

    石匠们忙得不可开交,不远处还有工人在挖城墙的基坑,或是搬运整理提前备好的材料。

    等所有材料都准备妥当,气温再稳定一些,这城墙便能以极快的速度拔地而起!

    乌孤对李逸说过的一句话,印象格外深刻:

    “只要能比敌人快,就不会输!”

    现在乌孤总算彻底明白这句话的意思了,知道会有敌人来攻打部落,就提前做好万全准备,等敌人真的打过来时,主动权就掌握在自己手里,敌人只能被动挨打。

    秃发部落的这些新族人,来大荒村的第一天就被深深震撼到了,不仅是大荒村整齐的房屋,还有几百人一同干活的壮观场面,那种热火朝天的氛围,轻易就感染了他们。

    “师父,怎么来了这么多草原蛮子啊?”

    王石匠身边的小徒弟压低声音,好奇地问道。

    王石匠狠狠瞪了徒弟一眼,低声呵斥:

    “别乱喊人家蛮子,他们都能听懂咱们说的中原话!”

    “三爷不是说了嘛,他们是来跟着学做石活的,你平时机灵点别招惹他们!”

    小徒弟连忙点头:“哦,我知道了,师父。”

    王石匠和一半的石匠都举家迁到了大荒村,他们干活忙起来十天半个月都回不了一次家,时间久了,家里的婆娘和孩子难免会受人欺负,倒不如一起带过来也好有个照应。

    按照李村正的说法,若是真要建造一座大城,他们这些石匠至少能忙活三五年,每天都有工钱拿,三五年下来就能攒下不少钱,后半辈子省吃俭用也足够衣食无忧了。

    虽说他们都知道,大荒村如今正和官家作对,还杀了不少官兵,但相处下来,他们心里自有判断,无论是李村正还是那些兵卒,都是心地善良的好人。

    他们这些穷苦百姓,才不管官家是谁,谁来做皇帝,能让他们吃饱穿暖,能让他们过上安稳日子的,就是好人!就是恩人!

    很多石匠私下里都商量好了,以后就扎根大荒村做村民,至于其他的事,可以先不管,这道城墙必须尽快建起来,所以每个人干活都格外卖力,生怕拖了后腿。

    乌孤见族人们都安顿好了,便放下心来,简单吃了点东西,也没休息,就连夜返回了秃发部落。

    送走大舅哥乌孤,李逸又马不停蹄地忙碌起来,他让王金石去收购黄豆,有多少收多少。

    王金石一听,当即拍着胸脯保证:

    “放心吧!收不光所有豆子,我绝不回来见你!”

    “唉?等一下!”

    李逸连忙喊住正热血沸腾准备转身就走的王金石:

    “大哥,我是说尽量多收,没让你把所有豆子都清空啊!你要是收了大部分,豆子的价格肯定会涨,咱们可不当这个冤大头!”

    王金石干笑两声,有些不好意思地说:

    “也是啊,差点就上头了,那我就尽量多收,一旦涨价,我就立刻停手!”

    李逸无奈地摇了摇头,苦笑一声。

    王金石却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好主意,一拍额头说道:

    “我可以多派些人出去,让大家分头行动,所有粮店一起收!等他们反应过来要涨价,我早就把豆子收完了!”

    说完,王金石自己都觉得这主意绝妙。

    若是一家一家地收,收着收着,难免会有人听到风声后坐地起价,多安排些人同时行动,就能避免这个问题。

    王金石火急火燎地走了,他生怕李逸又想到了什么赚钱的好门路,自己动作慢了耽误了李逸的大事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早,李逸去了新村的方向,他把村里那些年岁稍大体力不好的村民都聚集到一起,让他们只做一件事,挑豆子。

    将大荒村里余下的黄豆仔细筛选,把坏豆子,太干瘪的豆子全都挑出来,只留下颗粒饱满品质上乘的好豆子。

    这边村民们忙着挑豆子,另一边,李逸又让人选址盖曲房,去木工那边交代制作需要用到的架子,木槽,木盘以及各种工具。

    曲房盖好后,只需几日便能自然风干,风干之后,李逸就可以直接投入曲的制作了。

    他之前答应过王金石,要帮他建酒坊,只要先培养出酒曲,后续的步骤,除了白酒的提纯稍微复杂些,其余的都不算什么难事,每个步骤都做得足够细致,就能酿出度数比较高的白酒。

    在这个时代,就算李逸只酿出三十多度的白酒,比起米酒和葡萄酒,也算得上是当之无愧的烈酒。

    酿酒,只能用粟米小麦和玉米作为主材料,这三种粮食的比例,会直接决定酒的口感和风味,想要用到高粱只能等秋收之后了。现在酿酒对李逸来说既是一次尝试,也是在为后续大规模酿造打下基础。

    总说不做,王金石那边恐怕早就坐不住了。

    李逸甚至能想象到王金石私下吐槽的样子:

    “你小子一直说要弄那种更烈的酒,喝了就能倒头就睡的那种,结果我左等右等,连酒的影子都没见到,再等几年我都老成一把骨头,倒头就睡不醒了,还怎么喝你的酒啊!”

    所以,哪怕只是当做实验,李逸也想先酿造出一批白酒出来。

    李逸回到自己的院子,发现孙倩柔和于巧倩正坐在院子里的长椅上,一边晒着暖洋洋的太阳,一边低声说着悄悄话。

    孙倩柔现在还没显怀,但自从怀孕后,她的味觉就受到了腹中胎儿的影响,对食物的喜好变得格外极端,喜欢的味道会格外偏爱,不喜欢的则一口都碰不得。

    反观于巧倩,肚子一天比一天大,状态却十分稳定,为了不让她太过辛苦,李逸暂时停了学堂的授课。

    学堂停课后,小雨和石头他们又一整天蹲在养殖区,细心照看那些牲畜,豆子和王金石家的孩子们,一有空闲就凑在一起,要么出去疯跑打闹一阵,要么就一起练习弓箭。

    受豆子的影响,现在村里的孩子们,几乎人人都有一把弓箭当玩具,每天都要拉着弓比划几下。

    “夫君回来了!”

    “二哥!”

    看到李逸进门,孙倩柔连忙起身想要行礼。

    李逸连忙摆了摆手,说道:

    “你怀着身孕,这些礼节就免了,快坐下歇着。”

    “谢二哥体谅。”

    李逸搬出一张木桌放在院子里,又从屋里找出自己制作的纸张。他要把城墙的图纸画出来,和专业的图纸不同,为了让林平看得更直观,他打算画得更像一幅示意图。

    “夫君这是要做什么?”

    白雪儿和秦心月等人见状,都好奇地围了过来。

    “给林平画一张城墙的图纸,让他心里有数,知道要建造成什么模样,也好照着图纸监工啊。”

    李逸一边说着,一边对秦心月道:

    “心月,帮我研墨。”

    秦心月点点头,乖巧地在一旁帮着研墨。

    李逸则动手拼装自己自制的钢笔,制作钢笔尖可是个精细活,为此他下了不少功夫。

    将一个打磨好的笔头插进空心的木杆里,这个世界上第一支简易钢笔便诞生了。

    至于它的使用效果如何,还得用过之后,才能和羽毛笔做比较。

    “夫君,你这是什么笔啊?看着好奇怪。”

    于巧倩盯着李逸手中的钢笔,满脸好奇。

    孙倩柔也同样目不转睛地看着,她们都能识字写字,平时不是用刻刀,就是用毛笔,可李逸手中这支笔,既有点像刻刀,又有点像笔,模样十分奇特.......88106 www.88106.info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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